✧ 教師篇:
一、 面對十二年國教的適性輔導,教師如何協助學生分辨學術傾向或職業傾向?
教師在學生選填志願前,可以向學生說明不同類型高中以及專科學校主要的學習內涵與宗旨。
從學校類型可以發現:
● 普通型高中:以基本學科的學習為主,建立通識之能力,以便進入下一階段的分流,選擇適合的學系,學習更專業的知識與技能
● 技術型高中與專科學校:以專業與實習學科為主,培養專門技術及職業能力,以便就業或在進入科技大學,學習更專業的知能與技術。
一般而言,國中學生在進行未來生涯進路選擇前,學校會安排許多適性輔導措施,如:探索體驗活動、心理測驗、生涯議題課程、生涯個別輔導等,幫助學生了解自我特質(能力、興趣、性向、人格特質、價值觀等)。協助學生探索下一階段校園生活與未來職業資訊,以便在志願選填時能有較明確的方向。
在生涯課程的試探過程中,學生未來生涯進路會考量個人自我特質與環境因素(距離、經濟狀況、學校狀況、家人期許等),以及普通型高中或技術型高中、專科學校的不同學習內涵與宗旨,決定就讀的學校類型。
為了達到適才適用的目標,教育單位將協助學生因應不同的生涯方向,選擇就讀的高中類型:
✧ 「學術傾向」較高的學生,適合最後決定想要就讀普通型高中,以顯現其適性輔導結果。鼓勵學生繼續基本學科學習,具有通識能力,並持續試探個人特質蒐集環境資訊,延後未來職業分流選擇。
✧ 「職業傾向」較高的學生,適合對於最後決定想要就讀技術型高中、專科學校,以來顯現其適性輔導結果。鼓勵學生學習專業技能,重視做中學,學得一技之長,提早進行職業分流,畢業後不僅能選擇就業,也可選擇繼續就讀技專院校(即四技二專、科技大學),學習更專業的知識與技能,持續試探培養專長。
針對「生涯未定向」的學生,可以鼓勵先行了解「各綜合高中所開設之專門學程內涵」,再選讀「擁有可接受或不排斥的專門學程之綜合高中」,透過高一統整試探活動安排,再決定高二選擇比較偏向「學術傾向」的學術學程(升大學院校為主),或選擇比較偏向「職業傾向」的專門學程(升四技二專為主),達到適性發展的目的。
二、 倘若學校發現學生有重大議題或困難個案,校內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時,要如何針對「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試選填結果進行轉介?
依照《國民教育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規定,學校輔導人力包含輔導行政人員、專兼任輔導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或義務輔導人員等。
除每位教師皆應負起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之義務外,倘學校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時,校長應統籌學校相關資源,採分工合作方式,督責每位教師推動學校生涯發展教育、技職宣導及志願選填試探活動等各項適性輔導措施,調配適當輔導人力。
學校也可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申請諮詢或宣講服務,強化導師、綜合領域教師及其他教師對於學生填寫「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之輔導知能。若發現有重大議題或困難個案,可透過個案轉介的流程(請參考個案管理組之轉介流程)正式將學生轉介至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由專業開案評估,決定是否須提供適性輔導諮商、個別心理測驗或家長諮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