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管理組常見問題Q&A:(適用對象:學校端)
Q:一般個案的轉介和開案流程為何?
A:
Q:一般個案(非緊急)轉介所須附的資料有哪些?
A:
1.轉介評估表
2.家長同意書
3.半年內6次輔導記錄(指該生相關處遇記錄)
正本郵寄至51046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 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
Q:緊急個案的轉介流程為何?
A:
1.緊急個案係指對自己或他人,有造成高度生命安全、身體傷害或重大心理創傷之風險者。
2.主要為以下個案類型中情節重大者:自殺、自傷、暴力行為、兒少保(如性侵、家暴、兒虐、性交易)。
3.須先通報社會處或社福機構。
4.轉介單可用掃描檔暫代,正本後送。
5.轉介資料可暫不附6次輔導紀錄。
6.家暴與家內性侵案件可暫不附家長同意書。
7.危機個案轉介不受轉介截止日之限制。
8.若經中心評估符合緊急個案,則可直接開案。
9.開案後1個月內,請補交校方6次相關處理的紀錄。
Q:轉介相關表格何處下載?
A:於本網站的申請表單/表單下載/個別諮商之網頁進行下載。
Q:中心除了申請個別諮商外,還可以申請哪些服務?
A:主要包括小團體輔導、教師諮詢、家長諮詢、個案研討會議、危機事件處理、適性輔導宣講等。
Q:每個學期轉介截止日是什麼時候?如果之後忘記的話要去哪裡查?
A:每個學期初,學諮中心皆會發公告予各校,告知轉介截止日。若仍有疑問,則可直接撥打中心電話,找個案管理組成員詢問。
Q:為什麼要附上6次輔導紀錄?
A:為落實三級輔導原則,以及系統合作和分工,因此希望學校端能先了解並初步處理學生之問題,即使未來開案仍能持續共同關心與幫助學生。而6次輔導紀錄,若是有專輔教師之學校,期望能夠附上正式諮商紀錄,而若無專輔教師之學校,則不一定要正式的諮商紀錄,只要是導師或認輔教師有針對個案的問題協助處理的紀錄即可。
Q:請說明中心的intake是在做什麼的。
A:intake即初談評估,目的是收集資訊以瞭解個案的問題脈絡、家庭與學校狀況、個案醫療狀況、學校處遇狀況、相關資源介入等,以協助專輔人員評估個案的問題層級,判斷是否開案,以及後續如何協助個案的歷程。形式上大多是邀請輔導室、導師、家長或相關系統單位來提供相關資訊以及系統連結。
Q:為什麼我轉介的個案常常都不開案?
A:事實上中心的開案率約9成。而基於三級輔導的概念原則,專輔人員intake後完成評估報告,會與主責督導討論是否開案。主要依據標準為:該案是否為三級個案、是否屬於學諮中心處遇之個案類型範疇、個案的家庭支持功能、學校支持功能如何、學校的輔導資源多寡等。
Q:intake後,心理師表示個案需要接受遊戲治療的諮商模式,但本校沒有遊戲治療的設備怎麼辦?
A:可以與心理師討論如何以較低的費用,建構與發展遊療場所與設備,專業的遊戲治療心理師可以給您最專業的建議和方向。若暫時來不及建構完成,則可詢問鄰近有遊療室之學校,每週固定時間由老師接送至該校進行遊戲治療。
Q:邀請專家出席個案研討會的費用相關問題。
A:若是有開案的個案,邀請專家出席個案研討會,費用由中心支付。而若是未開案的個案,希望申請邀請專家出席個案研討會者,則由學校支付費用。
Q:為什麼有時候個案是派給實習心理師晤談?
A:評估後派給實習心理師,是經由中心專輔人員和督導的專業評估判斷,表示該個案是介於二級和三級之間的程度。而在實習心理師輔導的期間,都會有中心的督導,與實習心理師所屬的碩士班授課教授,同步進行督導與把關,並且若後續在輔導學生時有遇到狀況,會隨時提供協助和補位。此外建議可以讓家長知悉孩子是排給實習心理師做晤談,並徵得其同意。
Q:什麼是個案續談?
A:本中心之個案管理,以16次晤談為一輪,並設1個案號。若心理師/社工師評估後續須進行下一輪晤談,則學校須再填寫並郵寄轉介評估表,並簡要補充個案近況即可。期間可能會邀請學校召開個案研討會,以協助評估個案的進展。
Q:個案目前和心理師/社工師持續晤談中,但中途個案轉學或是轉介中介教育(晨陽、向日葵),其後續的相關流程為何?
A:由新的學校評估個案是否須繼續晤談,若須繼續,則不須重新轉介,可直接繼續晤談,原學校則協助新學校提供相關的個案資訊。總計16次晤談後,若評估需要續談,則由新學校重新郵寄續談轉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