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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緣起

      本縣在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之初,即以推動「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為重點,94年度9月至95年度以區域方式進行,至96年度開始,以駐點學校方式正式推行全縣。97年度籌備「國民中小學學生心理諮商中心」,教育處於97年11月21日通過「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設置要點」(府教學字第0970242631號函頒布),並依心理師執業規定申請成為心理師執業機構(機構代碼:0980060973)。98年度持續擴展服務範疇,加強與社福單位合作、連結,提供在家暴、性侵、高關懷的個案處遇上更多元且全面的服務,提升資源整合的效益。99年度,諮商中心進一步以強化「輔導中輟復學方案」介入縣內中輟生復學就學之輔導,整併原來中輟諮商的資源與人力,以專業資源與服務模式降低中輟率,期許協助達成校園「零拒絕」之目標。100年度在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的支持與鼓勵下,將擴展分區中心,除原於彰化藝術高中─綠色學習營地繼續推動「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工作」之外,100年8月在員林鎮育英國小成立員林辦公室,期待透過更多人力及資源的整合,以提供彰化縣內國民中學小學更完整之心理衛生服務。

       因應教育部100年修訂國民教育法第10條,統籌規劃專業輔導人員之聘用、管理、教育訓練、督導工作,於100年8月,更名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公開甄選方式聘用11名縣級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將本縣分為10個責任區,64所駐點學校,積極結合學校輔導人員增置計畫,預計形塑跨專業合作與溝通平台,促進不同專業及資源之聯繫與合作,支援學校學生輔導與諮商工作,以建立輔導專業團隊,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進而提升輔導工作成效。目前,本縣輔諮中心已然發展出適當且穩定的三級輔導運作模式,在友善校園輔導工作、兒少保護、中介輔導、適性輔導等各方面有優秀的表現,受到教育部的肯定,也成為各縣市許多輔導工作的諮詢對象。教育部委以擔任中部七縣市的聯繫中心,協助中部各縣市輔諮中心的聯繫、運作與發展。

       104年5月21日於法務部矯正署3樓會議室召開「強化少年輔育院教育及輔導資源研商會議」決議,彰化縣需規劃對少年輔育院輔導協處,主要在參與個案會議與提供小團體輔導。本中心向國教署提出「強化少年輔育院輔導協處計畫」,獲得經費補助及兩名專業輔導人員的補充,目前提供個案評估會議、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生涯輔導等課程服務,合作狀況良好。

       106年開始「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方案」,以15至19歲國中畢業未就學未就業的一般青少年為主要對象,提供職涯探索、體驗教育、就業力培訓等課程,結合個案輔導員的全程輔導,協助這些青少年探索職涯興趣,培養正確的就業觀念與態度,依其性向、興趣安排職場見習、觀摩,透過瞭解各行各業,並進而協助青少年選擇接受相關輔導、訓練,學習就業技能後就業或返回學校繼續學習、進修。

       107年度因應「社會安全網」建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更積極承擔起網絡連結的樞紐角色。在全縣輔導諮詢委員會通過有關兒少保護處遇資源連結及合作流程,提供學校明確的處遇模式。108年度因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再增聘3名社工師與3名中心專輔人員組成「社會安全組」,協助偏鄉輔導工作推展。

       所以,目前中心負責之相關計畫除了原有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及專業人員參與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外,還接受國教署與青發署的委託,針對特殊個案,如矯正機構及未升學未就業學生設計適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