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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轉介事項

1.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考量個案服務之完整性,將訂111年12月29日(星期三)為111學年度第1學期個案轉介資料收件截止日(以下簡稱轉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彰化縣員林市三民東街221號 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個案管理組收。
2.轉介截止日至寒假(含)期間,若非危機案件,請校方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後再進行轉介,並請將學生於寒假之情形及開學後之輔導記錄提供予本中心,以利心理師、社工師與校方共同合作,掌握學生最新狀況,進行開案評估,促進學生生活適應與福祉。
3.轉介截止日至寒假(含)期間,本中心仍將優先處理危機個案(如性侵、家暴,或其他危及生命安全者)之轉介,以爭取心理服務之時效性。危機案件須請校方先進行相關通報事宜(如兒少保通報、校安通報)。轉介資料除轉介評估表及家長同意書外,可先暫不附6次輔導記錄,以爭取時效。而家暴、目睹家暴與家內性侵案件則可暫不附家長同意書,待進行初步晤談(Intake)與開案評估之後,再請校方提供相關資料。
4.本學期轉介評估表有進行更改,請使用新版表單,為進行個案接受服務相關資料之整合,請務必於表單中填寫學生之身份證字號。若有轉介事宜之疑問,請來電洽詢:本中心個案管理組值班人員:04-83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