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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徵選目的:

     1. 提供諮商輔導相關系所學生全職實習的環境與資源,協助培育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之養成。

     2. 充實專業諮商人力資源,以協助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諮商相關業務之推動,並提供彰化縣內國民中小學生更即時與多元的諮商服務。

 二、招募對象與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及格者,且欲修習諮商實習課程者。

 三、名額

           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2~4名

 四、實習內容

  1. 1.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2.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 3.理測驗與衡鑑
  4. 4.心理衛生預防推廣
  5. 5.輔導行政
  6. 6.參與中心各項研究、專業訓練、推廣暨服務工作

  五、實習時間

      114年9月(開學日)至115年1月(結業日),每週8小時為原則。並依各校實習辦法規定為原則。

  六、實習費用

      每學期實習指導費用4,000元。

 七、審查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 申請表【如附件】
      2. 研究所成績單
      3. 推薦函 (一封)
      4. 自傳
      5. 履歷表
      6.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7. 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

 八、截止收件日期

  1. 收件截止日期:114226(星期四),晚上1200之前,逾時恕不受理。
  2. 收件方式:請將第七大項上述文件資料轉成PDF檔,e-mail方式寄至ch.supervision111@gmail.com 督導組信箱,推薦函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學諮中心。
  3. 面試日期:經書面審查後,將另行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面試時間;預計在3月中旬時。
  4. 面試地點: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彰化縣員林市三民東街221號)
  5. 錄取名單於本中心網頁公告及e-mail通知。

、聯絡方式

 1.  郵寄地址: 50094  彰化市公園路一段409號  

2.  收件人: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於信封註明申請114-1學期課程實習)

3.  聯絡人:陳惠銛 社工師

4.  聯絡電話:04-7285236

5.  聯絡e-mail:ch.supervision111@gmail.com

、其他

     本項公告若有未說明之處,詳見本中心實習申請辦法;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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