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甄選目的
1. 提供諮商輔導相關系所學生兼職實習的環境與資源,協助培育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之養成。
2. 充實專業諮商人力資源,以協助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諮商相關業務之推動,並提供彰化縣內國民中小學生更即時與多元的諮商服務。
二、招募對象與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修習諮商心理相關課程及格者,且欲修習諮商實習課程者。
三、名額
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0~4名(依面試狀況,可不足額錄取)
四、實習內容
1.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 心理測驗與衡鑑
4. 心理衛生預防推廣
5. 輔導行政
6. 參與中心各項研究、專業訓練、推廣暨服務工作
五、實習時間
115年9月(開學日)至116年1月(結業日),每週8小時為原則。並依各校實習辦法規定為原則。
六、實習費用
每學期實習指導費用為4,000元。
七、審查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 申請表【如附件】
2. 研究所成績單
3. 推薦函 (彈性選項;有推薦函者尤佳,若無亦可送件;若為郵寄請於申請表註明)
4. 自傳
5. 履歷表
6.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7. 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
八、截止收件日期
1. 收件截止日期:115年03月13日(星期五),晚上12:00之前,逾時恕不受理。
2. 收件方式:請將第六至七大項上述文件資料轉成PDF檔,以e-mail方式寄至ch.supervision111@gmail.com 督導組信箱。若有推薦函,可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於信封註明「申請115-1學期課程實習」。
3. 面試日期:經書面審查後,將另行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面試時間;預計在3月下旬或4月初。
4. 面試地點: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詳細地點會另行通知)。
5. 錄取名單於本中心網頁公告及e-mail通知。
九、聯絡方式
1. 郵寄地址: 51044 彰化縣員林市三民東街221號
2. 收件人: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於信封註明「申請115-1學期課程實習」)
3. 聯絡人:許佳文 諮商心理師
4. 聯絡電話:04-8360430
5. 聯絡email:ch.supervision111@gmail.com
十、其他
本項公告若有未說明之處,詳見本中心實習申請辦法;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