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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督導人員甄選(1名正式、2名候用)

  • 甄選名額本縣輔諮中心專輔人員甄選3名 (心理師或社工師督導),包含1名正式督導與2名候用督導。
  • 報名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有碩士學位及心理師或社工師證書,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少相關實務工作滿二年以上。
  • 具有學士學位及心理師或社工師證書,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少相關實務工作滿四年以上。
  • 若具備專輔人員督導資格(研習證明或證書)尤佳。

    前項實務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與政府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並專任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年資為限。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11月5日(星期三)16時止,將個人甄選書面審核資料親送或寄達輔諮中心(員林國小南彰辦公室)調府教師簡宗德收。
  • 甄選時間地點及評分
  • 時間地點
      • 時間: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14時至16時
      • 地點: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南彰辦公室)
  • 評分:
  • 書面審核(40%):督導人員甄選資料表(如附件,各項目資料須檢附佐證資料)。
  • 口試(60%):專業督導工作知能20%、領導與管理知能20%及中心行政業務之配合與推動20%。
  • 甄選委員:就書面審核及口試項目分別聘請相關學者專家及有實務工作經驗3名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