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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招募對象與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之研究生,已修畢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十八學分以及課程實習及格者。
名額: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2-4 名
實習內容:
1.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 心理測驗與衡鑑
4. 心理衛生預防推廣
5. 輔導行政
6. 參與中心各項研究、專業訓練、推廣暨服務工作
實習時間:
1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1 年,每週至少實習 4 天為原則。

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 甄選公告